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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具备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因产品增项如何进行办理?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华道顾问   添加时间:2015/8/21
        已具备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因产品增项的办理:
        经许可的制造单位,若因新产品研发,其生产的产品出现超出原批准范围时,应在试生产前向相应的受理机构提出增强申请报告。受理机构应按规定的程序予以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评审。需要进行型式试验的,评审之前应由型式试验单位进行设计审查并按标准要求做产品型式试验。评审内容重点是:审查质量体系是否覆盖新产品,审查补充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检查实施情况等。
        评审机构在评审后应出具评审报告,报受理机构。对审查合格的,审批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许可及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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